市党委组织部、老干部局、政府人事局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,省委各部门、省政府各部门干部、人事、老干部处,各人民团体组织、人事、老干部处、有关企业、各高等院校党委组织、人事、老干部处:
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《关于印发<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>的通知》(中组发[2008]10号)转发给你们,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中共山东省委老干部局
山东省人事厅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
主题词:离退休干部工作*意见*通知
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办公室 2008年5月12日印发
(共印1000份)